关于开展2021年长春高新区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
高新区各街道∶
为集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,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现决定于2021年1月在全区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
二、时间安排
2021年1月1日—1月31日。
三、援助对象
(一)零就业家庭成员;
(二)残疾登记失业人员;
(三)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;
(四)其他重点就业群体。
四、目标任务
(一)送政策,帮助援助对象掌握政策和申请流程;
(二)送岗位,促进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;
(三)送技能,为有培训意愿援助对象提供技能培训;
(四)送服务,确保援助对象都能得到精准援助服务。
五、主要内容
(一)牢固树立一种理念。各街道要以此次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就业帮扶活动。
(二)普遍建立一份清单。各街道要对照各类援助对象实名制数据库,通过数据比对、联系核实等方式,将其中尚未就业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,建立人员帮扶清单。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,做到基本情况清、就业需求清、技能水平清、就业意向清,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。
(三)广泛征集一批岗位。要聚焦特定群体,多渠道广泛收集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。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、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、门槛低的岗位,对零就业家庭开展“清零”行动,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。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“一对一”就业帮扶,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。
(四)集中开展一次走访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适时开展走访,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摸清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、培训需求、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,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。
(五)创新搭建一系列平台。各街道要结合实际,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,推送岗位信息,促进人岗靶向匹配。
(六)精准推出一套举措。要针对援助对象特点和不同需求,精准施策。对就业意愿不足的,开展1次政策宣讲、1次职业指导,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;对技能不足的,提供1个培训项目;对有就业需求的,至少提供3个岗位信息;对符合条件的,及时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。
各街道要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,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。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职责分工,确保工作实效。提前做好活动预告以及跟踪宣传报道,提高活动知晓度,扩大活动影响力。活动期间,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及服务活动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、安全生产等要求,消除隐患,防范风险。
请各街道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特色,并于2021年2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。
联系人:王晓棠,联系电话:89689478
附:招聘岗位线上发布平台
长春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
2021年
1月
5日
来源: 长春高新人才网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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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/5 9:35:00